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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到底是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1-02-25

校园欺凌到底是谁的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是多方的,首先主要的责任主体是欺凌者,要依据欺凌的情形进行处罚,其次是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最后是学校,如果学校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连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是多方的,首先主要的责任主体是欺凌者,要依据欺凌的情形进行处罚,其次是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最后是学校,如果学校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东标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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