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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可以计算,但拒绝算计

发布时间:2017-12-06

近日,一位婚礼主持人在虎扑论坛发了一份一对新人的婚前协议书,立即引发热议。在协议里,女方共列出18 条规定,且条条扎心。

这注定是一段还没有正式开始,就已经提前结束的婚姻,而导致这种令人遗憾结局的,就是那份由女方提供的婚前协议。这份婚前协议的核心内容,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结婚以后“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而用网友的话说,这哪是婚前协议,简直就是“卖身契”!一旦男方签署了这样的协议,那简直是终生为奴的“节奏”...


    看上去这就是一场婚姻的闹剧,而面对男方的“悔婚”,不知道现在女方及其背后的“智囊团”会不会感到后悔。我们当然希望他们能有挽回的余地,重归于好。但通过这一份婚前协议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思考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处在热恋期,正准备走进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来说,可以通过这件事得到很有益的启发。

这件事给我们的教训是,婚姻可以计算,但拒绝算计。男女双方都要多为对方考虑,互相理解、尊重,才是正确的婚恋观念,爱情和婚姻才能持久、美满。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摘自兵团日报  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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