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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未继承遗产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发布时间:2016-12-20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根据上述规定,分二种情况处理:

1.离婚前已继承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2.离婚时尚未继承的 一方作为继承人尚未对该遗产进行继承分配的,其在遗产分割前仍有权放弃继承,遗产继承处于不确定状态。此时,另一方离婚时要求分割的,法院对分割该遗产的请求不予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待当事人在实际继承了遗产份额后再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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