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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两大新规新鲜出炉引关注

发布时间:2017-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制定并于2017825日公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跟帖评论规定》”)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论坛社区规定》”),两规定将于2017101日起施行。两大新规的新鲜出炉丰富了互联网信息内容执法的领域,体现了网信办对于落实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治理传播网络谣言或违法不良信息等破坏网络传播秩序行为的决心,但同时新规中针对用户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行为和责任的新规定也引发了业内的高度关注。

1. 水军等干预、误导公众舆论行为将受到规制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水军一度在网络上盛行。通过雇佣水军、运营机器人或程序手段等方式,宣传“虚假消息、传销讯息、色情暴力内容或一些妄图引起关注的帖子”。《跟帖评论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用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直接限制了利用水军传播不良网络讯息、干扰网络秩序的行为。

同时,跟帖和发帖的实名制将有利于限制通过一人在同一论坛社区重复申请大量账号或利用机器人或程序申请大量账号来完成的人工或机器“水军”行为。跟帖评论制度审核管理、实施巡查以及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先审后发和加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等制度也有利于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内容,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降低“水军”行为的危害性。

2. 虚拟身份信息也需审查,互联网信息内容审查未留死角

尽管《跟帖评论规定》针对的是“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但从网信办的规定中不难看出,互联网跟帖评论信息内容的监管并不仅限于狭义的发帖内容,还包括其他通过发帖行为或在发帖环节中可能公开反映在互联网中的信息。

《论坛社区规定》第八条第2款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注册用户虚拟身份信息、版块名称简介等的审核管理,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内容”。换言之,如果用户通过将含有“网络谣言、污言秽语、”“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放置入前台虚拟名称之中来变相公开或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也同样会落入互联网内容执法的规制范围。由此可见,跟帖服务评论的外延并不仅止于狭义的发帖内容,互联网信息内容审查将全面监管跟帖服务各个环节中可能的公开信息表达。

3. 对用户网络行为的自律要求

有鉴于两项规定的要求,我们建议互联网服务使用者(用户):

在使用跟帖评论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时,主动进行个人身份信息验证,配合实名制规定;

对含有不当信息内容的前台虚拟名称或其他个人信息,如账号主页的个人简介等,及时予以更正或删除;

在参与互联网平台活动,实施发帖、跟帖等行为时,审慎注意发帖、跟帖内容,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使用前应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互联网服务的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义务,增强互联网行为的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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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杜研究院     作者:宁涵、李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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