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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商业银行并购案例

发布时间:2016-12-21

20047月,在位于福州东湖路中山大厦的兴业银行,来自兴业银行各董事单位的董事坐在了一起。也正是此次董事会,一个后来被称作中国首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并购城市商业银行案的计划初具模型。

兴业银行(以下简称兴业)第一次大规模的并购对象选择了佛山市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佛山商行)并不是一时的冲动。选择佛山商行,一是因为珠三角历来都是兴业银行机构发展战略的重点地区,收购佛山商行,是兴业在珠江三角洲实现网络和业务扩张的重要举措,兴业可利用该地区发达的经济资源,在服务当地的同时,自身获得发展。二是CEPA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展开,标志着该地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启动。佛山商行处在这一经济核心地带,收购能使兴业充分利用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三是佛山市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使兴业最终决定收购佛山商行。具体到经营运作方面,主要考虑的是以下因素:据相关规定,并购后可以利用原有网点资源继续营业。若自己按照有关规定筹建,其网点报批需要的时间可能较长,手续较多。购并佛山商行后兴业可以直接利用原佛山商行的营业网点优势开展业务,为原来的客户提供更周到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进一步拓展当地的优质客户。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经营困难的佛山市城市商业银行早已进入了兴业并购视野。

“冯明昌骗贷案”的发生促使早已关注佛山商行的兴业银行加快了收购的步伐。20046月,国家审计署2003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佛山南海人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骗取巨额贷款。这一事件对佛山整体经济、金融和社会的稳定影响很大。而此事的暴露始于20038月。200310月,兴业银行与佛山市政府坐到了谈判桌前。20043月,兴业银行向佛山方面出具了一份完整的对佛山商行的收购方案;7月,兴业银行董事会原则通过了收购佛山商行的方案;9月,兴业银行及中介机构提前进入佛山商行开展尽职调查。

2004928日,银监会批复同意兴业银行购并佛山市商业银行并设立兴业银行佛山分行,123日,兴业与佛山商行进行并购交割,6日,兴业银行佛山分行正式营业。兴业4.3亿元并购佛山商行终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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