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经法院协助依然执行艰难
国内e公司与沙特f公司签署合同,合同金额涉及290万美元。f公司由于内部调整拒付相关款项,且不愿提出任何解决方案。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e公司通过英国律师在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并于2006年3月9日取得胜诉裁决。但是由于f公司的主要资产在沙特,根据当地律师的经验,类似的诉讼普遍要耗时3年以上,即使拿到判决,执行成本也会高达标的额的10%甚至20%。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尝试执行f公司的境外资产。经过细致调查,我们发现f公司在澳大利亚拥有全资子公司,遂向澳大利亚法院提交确认仲裁裁决有效的申请,并提交关于子公司股权的抵押申请(在此申请执行股权而不是相关资产是因为该子公司只是一家运营管理公司,自有资产很少)。